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昨日发布了“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通知附件中的“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详细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4 月 28 日,点击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 8:00—20:00)
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 1 年 1 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 7 月 20 日至 31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 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交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28 日 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 8 月 15 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的考生较多,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限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2:00,13:00-17:00)或咨询各省级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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